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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我校200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相关科目考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03-16点击量:

各有关学院: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对200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相关科目考试作如下安排:

1.考试科目:教育政策法规、教师职业道德两门课。

2.涉考学生:我校2009届师范类全体毕业生。

3.考试要求:请每位涉考学生按附件1、2的要求完成与两门课程内容相关的论文各一篇;各学院务必在3月25和26日(第5周周三、四两天)以班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后送交思政教研室(学子食府五层,电话:85308403),提交时请注明应交人数、实交人数以及未交人员名单及其原因,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。

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和2009届毕业生辅导员及时将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所有应参加考试的学生。因求职等原因请假离校的学生可用特快专递等形式向学院提交试卷,由他人代写或打印稿一律无效。

4.成绩录入:思想政治教研室在评卷完成后,将以上两门课程的成绩单下发至各学院,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于4月中下旬前如实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之中(录在第七学期),以便学生申办教师资格证书。

《教师职业道德》试题与考试要求

《教育政策法规》试题与考试要求

教 务 处

2009年3月16日